石家庄市第八届“北京兴银律师叶氏杯”象棋公开赛
秩序册
为了丰富石家庄群众文体生活,促进我市象棋水平的提高,推动与外地棋手的交流,特举办石家庄第八届“北京兴银律师叶氏杯”象棋公开赛。规程如下:
石家庄市第八届“北京兴银律师叶氏杯”象棋公开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北京兴银律师事务所
二、承办单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五十四所
三、协办单位:石家庄市象棋协会、棋门客栈石家庄群
三、比赛时间:2018年10月4日至2018年10月5日
四、比赛地点:石家庄五十四所离退休第二活动室。地铁1号线、公交1路、38路和平医院下,进五十四所南门北行200米,幼儿园北侧。公交9路或301路虹光街南口下,西行50米进五十四所北门,南行100米路东。
五、参加办法:
1、凡身体健康并适宜此项活动的象棋爱好者,(男子象棋大师和专业棋手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2、报名费:公开组100元,
少儿组(12周岁以下)60元,
老年组(60周岁以上)60元。
3、报名方法:参赛人数限制为100人(比赛场地所限),从即日起接受报名(每日9:00-18:00),为了确定比赛人数和准备纪念品,此次报名以汇款为准,汇款后短信、微信或电话核实。不接受现场报名。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槐北路支行:6226181013663110 叶国良、支付宝(微信)帐号:13663118885 支付宝转帐请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叶国良报名电话:13663118885
棋门客栈石家庄群周鹏报名电话:18131120178(手机同微信号)
报名截止日期9月20日(以便印制秩序册和准备纪念品),按先后顺序,报满为止,,报名名单将于9月26日前网上公布。
4、报到时间: 2018年10月4日上午8:30至9:00报到,9:15开始比赛。
六、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象棋竞赛规则》。
2、公开组首日预赛采用七轮电脑积分编排制,计分方法:采用3-2-1-0制,取前32人进入次日决赛,决赛进行单淘汰制,编排采用第1名VS第32名、第2名VS第31名……,先后手抽签决定,胜者进入前16,进入前16后抽签决定对手和先后手,依次类推,抽签顺序以先下完者先抽。直至决出冠亚军,前八名均需分出先后名次。如首盘和棋,第二盘由后手方决定先后手。
3、公开组用时方法:预赛每方用时20分钟,每步加5秒,双方均不做记录。决赛首盘用时同上,和棋加赛时红方用时6分钟,黑方用时4分钟,每步加5秒,和棋黑胜。
4、老年组和少年组不分预/决赛,均采用积分编排制,两天完成比赛,视参赛人数决定比赛轮数。用时每方20分钟,每步加5秒,双方均不做记录。
5、名次区分方法:按积分、对手分、胜局多者、犯规、直胜、后走次数、后手胜局、前一轮积分依次区分。
七、录取名次奖励办法:
1、公开组录取前32名,少年组老年组根据参赛人数录取名次,超过10人以上取前6名,低于10人取前3名,各组前三名分别给予冠军奖杯、证书和奖金。
2、公开组冠军奖金5000元,亚军奖金2000元,季军1000元,第四名500元,第五名360元、第六名300元,第七名260元、第八名200元,九至十六名150元,十七至三十二名各110元。(获奖棋手如需缴纳所得税,由个人履行纳税程序)
3、老年组冠军奖金500元,亚军奖金300元,季军200元,四、五、六名各100元(10人以上)。
4、少儿组冠军奖金500元,亚军奖金300元,季军200元,四、五、六名各100元(10人以上)。少儿奖与成年组前三名奖可同时获得。
八、注意事项:
1、比赛开始后10分钟不到者判负。
2、比赛开始后棋手应关闭手机或调成静音状态,如第一次出现手机铃声记一次犯规;第二次判负。比赛中接打手机者直接判负。
3、参赛运动员必须做到文明参赛、礼貌庄重、服装整洁,公平竞赛,服从裁判,场内严禁吸烟。
4、各选手在比赛期间自己负担加入意外伤害保险,出现任何意外伤害,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参赛运动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九、凡参赛运动员完成全部比赛后,均可领取参赛纪念品一份。
十、裁判长、编排长及裁判员由主办方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组 织 委 员 会
组委会名誉主任:杨子华(石家庄桥西公安分原政委)
组委会名誉副主任:刘殿中(河北省象棋协会顾问,原河北棋院院长、象棋总教练,象棋特级大师)
组委会名誉副主任:杨广义(原河北省象棋集训队教练)
组委会主任:叶海波(北京兴银律师事务所主任)
组委会副主任:王新许(中国电科集团五十四所离退办主任)
组委会副主任:张继发(河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石家庄象棋协会副主席)
组委会副主任:张江(石家庄市象棋协会秘书长、国家级裁判、象棋大师)
组委会执行主任:叶国良(北京俊德文思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组委会委员:陈春江、崔惠兵、闫建斌、周鹏、杨舜生、孙建同
仲裁:刘殿中、张江、张继发
竞赛:叶国良、陈春江、崔惠兵
宣传:闫建斌、周鹏
后勤:孙建同、齐锦国
裁判员名单:
裁判长:叶国良(国家一级裁判)
副裁判长:陈春江(国家一级裁判)
编排长:崔惠兵
裁判员:闫建斌、周鹏、杨舜生、孙建同
运动员名单:(按报名先后顺序)
| 公开组 | 儿童组 | 老年组 |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单位 | 姓名 | 单位 | 姓名 |
1 | 石家庄 | 王新国 | 辛集 | 赵浩程 | 邯郸 | 李跃鹏 |
2 | 石家庄 | 孙飞 | | | 秦皇岛 | 庞志良 |
3 | 石家庄 | 孙守平 | 辛集 | 李沫克 | 天津 | 华露群 |
4 | 承德 | 曹进军 | 辛集 | 董胤杵 | 天津 | 张家文 |
5 | 山东 | 王禹博 | 辛集 | 冉耕硕 | 天津 | 孙金虎 |
6 | 石家庄 | 方林 | 辛集 | 刘知非 | 天津 | 尹琴忠 |
7 | 石家庄 | 李科 | 北京 | 郭骐榕 | 石家庄 | 胡增芳 |
8 | 石家庄 | 鲁军 | 弈策略棋校 | 张润涵 | 石家庄 | 左建国 |
9 | 石家庄 | 杜兴华 | 弈策略棋校 | 常家瑞 | 北京 | 罗春海 |
10 | 邯郸 | 柳一帆 | 弈策略棋校 | 付子昴 | 天津 | 吴新民 |
11 | 北京 | 王新禹 | 弈策略棋校 | 李承祖 | 天津 | 魏新民 |
12 | 北京 | 谭清龙 | 弈策略棋校 | 张柏熠 | 邢台 | 尚增福 |
13 | 北京 | 高来 | 弈策略棋校 | 于珂 | 辛集 | 郭信勇 |
14 | 北京 | 赫晨魁 | 弈策略棋校 | 戎亿程 | 石家庄 | 雷春贞 |
15 | 北京 | 王德生 | 弈策略棋校 | 刘任煜琪 | 石家庄 | 刘小灵 |
16 | 秦皇岛 | 孟繁睿 | 弈策略棋校 | 姜超 | 石家庄 | 韩瑞智 |
17 | 石家庄 | 田荷 | 弈策略棋校 | 秦浩轩 | | |
18 | 北京 | 马明祥 | 北京 | 刘丰瑞 | | |
19 | 石家庄 | 商国光 | | | | |
20 | 秦皇岛 | 孙勇宏 | | | | |
21 | 石家庄 | 王福录 | | | | |
22 | 石家庄 | 李智兵 | | | | |
23 | 邯郸 | 王子涵(女) | | | | |
24 | 北京 | 申朝亮 | | | | |
25 | 沧州 | 张鹤杰 | | | | |
26 | 唐山 | 刘继春 | | | | |
27 | 北京 | 周金红 | | | | |
28 | 石家庄 | 晋向军 | | | | |
29 | 北京 | 叶海波 | | | | |
30 | 石家庄 | 王轶群 | | | | |
31 | 石家庄 | 费素萍(女) | | | | |
32 | 石家庄 | 王殿东 | | | | |
33 | 石家庄 | 黄忠德 | | | | |
34 | 石家庄 | 赵洪全 | | | | |
35 | 天津 | 郭继业 | | | | |
36 | 山西 | 王彦鹏 | | | | |
37 | 湖南 | 陈卫民 | | | | |
38 | 承德 | 巩宝桐 | | | | |
39 | 北京 | 刘龙 | | | | |
40 | 邢台 | 王风景 | | | | |
41 | 邢台 | 董晓钟 | | | | |
42 | 石家庄 | 刘冠伊 | | | | |
43 | 石家庄 | 李政达 | | | | |
44 | 山西 | 刘建政 | | | | |
补充规定:
一、棋手违反行棋规定:第一次判犯规,第二次直接判负。
二、自然限着按“40回合规定”执行(由提出方自行记录执行过程,将军只记五着,长捉长杀只记三着,保证进攻方有利)。
三、前六名名次不并列。未完成全部比赛的棋手不发放纪念品。
四、乘车路线:石家庄五十四所离退休第二活动室。地铁1号线、公交1路、38路和平医院下,进五十四所南门北行200米,幼儿园北侧。公交9路或301路虹光街南口下,西行50米进五十四所北门,南行100米路东。
五、棋钟故障处理方式:开赛五分钟内未加秒重新计时,五分钟后双方各加1分钟。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比赛日程安排:
日期 | 公开组 | 儿童组 | 老年组 |
10月4日上午 8:15 | 报到 |
10月4日上午 8:45 | 开幕式 |
10月4日上午 9:00 | 预选赛 第一轮 第二轮 第三轮 | 第一轮 第二轮 | 第一轮 第二轮 |
10月4日下午 13:30 | 预选赛 第四轮 第五轮 第六轮 第七轮 | 第三轮 第四轮 第五轮 | 第三轮 第四轮 第五轮 |
10月5日上午 8:30 | 淘汰赛 第一轮 第二轮 第三轮 | 第六轮 第七轮 | 第六轮 第七轮 |
10月5日下午 13:00 | 淘汰赛 第四轮 第五轮 | 第八轮 第九轮 | 第八轮 第九轮 |
10月5日下午 16:00 | 闭幕式、颁奖 |
附: 北京兴银律师事务所介绍
北京兴银律师事务所是由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成立的一家具有较高声誉和发展潜力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由叶海波律师创办。叶海波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 先后取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有近20年的执业经验,曾担任数十家知名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承办过刑事、民商事、婚姻家庭、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上千起诉讼案件。
兴银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团队由受过高等法学教育且具有出色实务能力、丰富经验及专业特长的资深律师及新锐律师组成。涉及刑辩、民商事、房地产、婚姻家庭等多个业务领域,在业内保持着较高的案件胜诉率。
兴银始终把客户权益置于首位,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